我廠于2007年3月下旬向廣東彩艷股份有限公司購買了500公斤芳綸紗,用于織造基布生產高溫針刺氈。由于時間比較緊張,以及對廣東彩艷公司的信任,我廠未對此批芳綸紗做耐溫試驗,就投入生產。在生產一批產品后,經檢驗,耐溫并沒有達到要求,在200度的時候就已收縮10%左右。故4月中旬就向彩艷公司提出質量鑒定,并寄回了芳綸紗樣品。
在確認彩艷公司收到樣品的一個月后都沒有得到明確的答復和結果。我廠無奈,只有自行送樣檢測。在紡織工業南方科技測試中心做檢測,得出的結果是在204度一小時的環境下,此批芳綸1313紗干熱收縮率達到了6.5%。存在嚴重質量問題。
現彩艷公司對此檢測報告也持認同的態度,承認芳綸紗存在質量問題,芳綸紗是外加工的,不是自己紡出來的,并說這個產品符合國家標準以及企業標準。后我廠要求彩艷公司出示企業標準和國家標準,他們以各種理由推托拿不出此兩項標準。在此之前彩艷公司并沒有向我廠說明芳綸紗有熱收縮率。后來我們同煙臺的芳綸1313紗進行對比,煙臺的熱收縮率在204度環境下,工作一個小時,沒有出現熱收縮的情況。彩艷公司的產品介紹上面是在220度的環境下能正常工作,使用壽命可以達到十年。這與我廠買回來的芳綸1313紗實際使用情況有較大出入。
現彩艷公司就質量問題提出建議,補償我廠此批貨款10%,并是以貨物相抵。對此,我廠不可能再向彩艷公司購買原料。
請問各位商友,芳綸1313紗的國家標準是怎么樣的?現在我廠應該以什么樣的方式和方法解決此事?請各位朋友幫我們出出高見! |